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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
来源:市委巡察办   更新时间:2018-04-11 16:49:03
 

近日,十四届市委开展第三轮巡察并向各被巡察单位反馈了意见。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反馈意见公布如下:

一、市委办公厅

问题: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突出,管党治党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机关、执行机关职能和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党建工作尚未摆上应有的位置,一些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民主生活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差距。对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得不够深透,“四种形态”执行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任职前公示、干部任职回避等制度执行不严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问题依然存在。厅机关工作作风需进一步改进,“三服务”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不够严格,存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列支财务科目不准确和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问题。

建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切实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充分利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切实提高“三服务”工作水平。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政策法规,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强化对选人用人工作全程监督。

二、市委宣传部

问题:将“四个意识”落实到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还不够到位,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还不够到位,不规范的新闻报道和广告违法问题还没有杜绝。网信体制机制建设相对滞后,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技术体系、网络应急指挥体系尚未建立,对属地网络媒体、新媒体的管理还不适应时代和形势发展的需要。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存在形式化问题。“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不到位,“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未形成常态。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存在部分干部任职与编制管理不符和个别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够精准现象。

建议:切实发挥部班子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旗帜鲜明地讲政治。进一步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掌握领导权话语权。着力加强部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压实落靠监督责任,提升综合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工作水平。规范干部管理,确保干部结构配置合理。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清单制、审批制和公务卡结算等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三、市委统战部

问题:学习十九大有关统一战线的重要论述还不够精细,用新时代统战理论指导我市统战工作实践的能力仍有欠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还不到位,没有建立针对党派团体、民族宗教等因素引发的意识形态领域重大事件、重大问题的工作预案。“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学习教育活动的创新性还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的不够。运用“四种形态”不到位,“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没有成为常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与党外代表人士的经常性联系有待加强。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不到位,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建议:压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提升统战工作就是党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认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摸排苗头隐患,制定应对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武装。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自身建设,促进统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帮助统战成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各项经费管理。完善基础工作,规范干部档案管理。

四、市委政法委

问题:顺应新时代政法工作形势发展要求不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中预见性、前瞻性还有不足。领导核心作用未完全发挥到位,牵头召集、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紧迫性、专业性、实践性把握不够。存在轻党建、重业务的现象,对系统廉政建设强调部署不多,安排不细,力度不大。党建制度落实还不到位,对党性党风党纪弱化的警觉性不足。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还存在不足,人员进入标准不高,控制把关不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到位,在廉政教育、责任体系建设、践行“四种形态”等方面投入精力还不够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不够,对基层单位指导帮助有时还不够及时、有效。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审核把关不严。

建议: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发挥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在全市政法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消除各类廉政风险隐患。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升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有效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五、市直机关工委

问题: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存在不足,意识形态工作存在漏点和盲区。机关党建存在“上热下冷”现象,“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经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视不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有所减弱,存在内部怕得罪人,外部当“老好人”的现象。人事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存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够严谨和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坚持不经常,掌握情况多数是看材料、听汇报,习惯于凭经验和间接信息定事情、抓工作。账务管理还存在经费使用不够严格,审批制度落实不好等问题。

建议:强化政治责任,坚定党的领导,持续深入地抓好党的理想信念教育,全面夯实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强化目标任务,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机关党建工作规划。强化从严治党,实施执纪问责,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干部管理,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档案管理、个人事项填报等工作。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预算制度、“三公经费”管理使用规定,减少预算外开支,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发生。

六、市法学会

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组机构不健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及时开展学会换届工作。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未认真履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学习不够深入,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落实监督责任缺位,没有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工作。违反财务制度规定,没有单独的财务预决算和账目,费用支出科目与事实不符,公务用车费用明显偏高,办公经费使用管理粗放,票据使用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干部管理体制不捋顺,基础性工作不扎实,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

建议:切实加强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履行日常对党员管理监督责任,承担起各项工作职能。加强政治引领,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突出对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警示性,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财务流程,严格审核各种财务票据。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七、市侨联

问题: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织机构不健全,未按章程履行换届选举。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区县和基层侨联组织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工作力度不够。党的建设薄弱,重业务轻党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党费收缴不及时。没有专责监督机构,落实监督“四种形态”不到位。干部管理体制不捋顺,人事基础工作不扎实。违反财务制度规定,出纳与会计职位由一人承担。支出费用审批程序不完备,报销支出费用原始凭证票据不全。对侨眷慰问金额发放随意性较大,没有明确标准。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没有定期进行资产清查。

建议: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突出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运用党组这个核心平台,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合理调整财务人员岗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做到底数清、账目明。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及时审查和完善干部档案。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重点向广大侨胞朋友倾斜,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紧紧抓在手上。

八、物业供热集团

问题: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有的重大事项没有事前经党委会讨论决定。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质量不高,廉政谈话缺乏针对性。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文书档案不完整。执行制度、纪律不严格,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自有房产出租、转让程序不符合规定或不按合同执行。现代企业制度没有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虚设。企业管理“行政化”严重,企业管理人员比例较大,成本过高。执纪问责仍存在“作选择、不主动”的问题。执纪审查工作不够规范,集团纪委对批转到下属企业纪委的信访件或问题线索督办不够。对上一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不深入、不到位。“资产底数不清,管控不严,有的长期管理失控,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隐患”、“干部档案管理和信息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建议:结合全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落实企业党的领导相关要求,把党委会列为企业决策的前置,关于集团的重大事项决策应以党委会研究讨论为先,确保决策过程合规。着力提高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水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加强资产和财务管理。重视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认证工作,尽量实现品牌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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