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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衙廉训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更新时间:2017-02-23 09:25:28
 

  叶县县衙始建于明洪武二年(1369年),是中国现存古代衙署中唯一的明代县衙建筑。叶县县衙的正门前,两侧黑漆门柱上遒劲的鎏金大字十分醒目:“天听民听天视民视,人溺己溺人饥己饥。”这条刻在叶县县衙大门的楹联,就是曾在此任县令的欧阳霖所题写,这既是他本人恪守的自省之词,也是流传千古的警世箴言。

  清代同治六年(1867年),江西彭泽进士欧阳霖跋山涉水,来到了昆阳大地,担任一县之父母官。

  上任之初,他亲撰此联,并悬于衙署大门两侧以明志:作为一县之令,言行举止都在上天与苍生的视听之中,定要扛起责任,为民立命,不负天意不背民心。当百姓身陷困境,定会身先士卒,救百姓于水火,与子民同甘共苦渡难关。不仅表达了作为一方父母官愿意接受群众监督、与百姓同甘共苦的坦荡胸怀,还表白了他清正廉洁、体察民情的决心与情操。

  县衙大堂前檐的一座卷棚,亦为欧阳霖所修建。楹柱上悬有一联:

  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

  此联意在告诫同僚,百姓为衣食父母,切勿欺压百姓,作威作福,自己本也是百姓的一员。一县父母官,并非荣耀,是为责任,当为百姓谋福。如因给百姓办实事而开罪上司、丢掉官职,也绝非耻辱。治理的优劣,系一人之身,责任重大。

  据叶县有关记载,欧阳霖在任六年,清廉勤慎,爱民如子,治农桑、办义学、定八景,办了许多实事好事,深受百姓爱戴。他还很有文化战略眼光,大兴义学发展教育,主持纂修《叶县志》,创刻了北宋叶县尉黄庭坚书《幽兰赋》碑,并在卧羊山修葺了“黄(庭坚)文节祠”。为叶县留下了永难磨灭的文化遗产。

  尤其是他亲题的对联,其蕴含的忠于职守、敢于担当的使命意识和勤政爱民、坦荡磊落的奉献精神,正是历史沿革中叶县衙署世代传承的“家”风的集大成。

  行走于静穆的青砖大瓦房和墙面斑驳的狭长古巷中,感受着岁月的流淌在这座庭院中留下的痕迹,一砖一瓦,都笼罩着质朴和庄严,一草一木,在诉说着严明和公正。

  叶县县衙是一座五品县衙,占地16848平方米,由中轴和东、西两侧副线上的41个单元、153间房屋组成。主体建筑有大堂、二堂、三堂、狱房、厨院、知县宅、大仙祠、虚受堂、思补斋等建筑。

  大堂楹联“我如卖法脑涂地,尔敢欺心头有天”,对着“跪石”,一方面申明为官者定严格执法、主持公道;另一方面告诫涉案人员遵守法纪,实话实说,否则天理难容。

  二堂楹联“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系于右任所书,意为弘扬人间正义、学习古今德操完备之人。

  而室内东侧的通间墙壁上,是历任200多位县令的生平及政绩介绍,他们的清廉为官,显赫政绩,史册可考,民心可鉴。如县尹沈诸梁,是叶县的第一任县令。公元前524年,楚以叶邑封沈诸梁,赐姓叶,史称“叶公”。历史上真实的叶公爱民如子,贤德务实,修水利、治农桑,政绩显著,深得百姓爱戴。春秋时期,孔子游叶,叶尹沈诸梁问政,留下了“近者悦,远者来”的“叶公问政处”。

  再到金代县令刘从益,北宋黄庭坚,明代宋玺、李克浊,清代柏之模等,他们均善于体察民情,以关心百姓疾苦为己任,惩恶扬善,留下一串串名垂青史的佳话。黄庭坚惩治奸商缺斤短两、捍卫百姓权益的故事,南宋任桷爱惜民力、冒死奏请朝廷下旨停征劳役苦工的勇气,刘珂力拒黄金不受贿赂的廉洁,潘见龙因“丁忧”离职、百姓“泣送不绝于道”的挚情,秦志自购十余万石存粮救济凶年挨饿百姓的慈悲情怀,陈缙博爱仁厚治县终使政清盗息的美名等。

  正因为这一代代清正廉洁、心系百姓的贤良好官,才缔造了叶县的文明和进步,才营造和浓缩了叶县县衙这浓郁的廉政氛围和厚重的文化底蕴。

  历史是公平的,它能记录下有为者的善举,也能记录下无为者的劣行,并告诫后世官员们:要珍惜在任的每一天,勿在历史上留下灰暗的败笔。

  最后,让我们再来读读叶县县衙中宅门的楹联吧:

  受半文不值半文莫谓世无知者,
  做一事须精一事庶几心乃安然。

  为官者,当廉洁慎独,自省自律。因为,受人钱物时已丧己之人格。只有兢兢业业,精于本职,才能无愧于心,安然坦荡。(周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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