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杭州市共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30起,问责处理309人。其中,违规收费及贪污受贿问题、集体“三资”违纪问题处于前两位,查处问题数分别占49.6%、27.8%,处理人数分别占44.7%、30.7%。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有效遏制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日前,杭州市纪委组织了专题调研,共梳理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七种主要类型:
化公为私、贪图享乐型。主要表现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宴请、组织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
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型。主要表现为在失地保险及低保指标分配、宅基地分配、集体企业就业安排及股份分红、集体资金存放中照顾自己亲友。
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型。主要表现为在利用职权处理事务中吃拿卡要,在征迁改造、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在集体资金管理使用上谋取好处。
损公肥私、雁过拔毛型。主要表现为截留私分上级拨付资金或群众上交款项,骗取侵吞征地拆迁款、社保款项或集体资金,盘剥克扣群众帮扶救助款项。
视公为私、贪污挪用型。主要表现为公款私借、私用,以非法手段将集体资金贪污归个人所有,违规列支或设立“小金库”。
公器私用、强占掠夺型。主要表现为侵占集体资金资产或公共财物,违规侵占土地或补偿款,插手干预或阻挠工程建设,不按规定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
履职不力、懒政怠政型。主要表现为摆老爷做派、行衙门作风,责任意识淡薄,做事漫不经心,不担当,不作为,及违反规定程序办事。
针对这七种主要表现,杭州市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紧盯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深化政治巡察,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加强对群众身边公职人员的严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消除基层权力寻租空间;深化基层清廉文化建设,推动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社会风尚;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当好基层政治生态“护林员”。(杭州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张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