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区纪委监委采取“三个一”措施 对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零容忍”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6-11 09: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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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香坊区纪委监委在深化作风整顿工作中,积极探索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监督问责机制,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
——完善一套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实行了《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香坊区作风整顿督查问责方案》和《关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等,为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提供制度保障。
——狠抓一批典型问题。围绕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紧盯扶贫、环保、教育、征收、黑中介等重点方面,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行动慢、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作风整顿工作。2017年以来,查处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个,问责51人,其中处级干部24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4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批次17个,对窗口单位推诿慢作为、村干部违反程序发包土地乱作为等5个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增强担当作为的自觉性。
——落实一项督查举措。实行“1托3”常态化督查机制。“1”即:突出政治巡察,注意发现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背后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3”即:开展专项监督,针对重要节点、重点工作,组成若干组跟进监督检查;开展分片检查,区纪委对辖区单位划分区域,组成8个片区检查组,实施常态化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共51名,组成若干明察暗访组,定期开展明察暗访。2017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73次,检查部门(单位)780余家次。(香坊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