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年初以来,呼兰区纪委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主动协助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
一是强化牵头抓总,确保工作压力传到位。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了《2018年呼兰区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任务分解表》、《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按照《黑龙江省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指标(试行)》的总体部署,对所列的五大方面22项考核指标的50个考核要点逐一进行任务分解,确定了责任部门、成员单位和完成时限,对各项指标进一步细化和量化,按标实施,务求实效。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岗位责任落到位。印发了《关于全区各级领导运用“第一种形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的通知》,按时间节点、分阶段对各责任部门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按月统计各级领导干部跟分管干部的廉政谈话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对于工作落实不力、进展慢、效果差的部门建议区委主要领导运用第一种形态对“一把手”进行约谈或者函询;情节较重的,经请示区委同意后,将按照规定启动问责。年初以来,区委主要领导已约谈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2人次,与二级班子主要领导提醒谈话31人次。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确保党内生活严到位。加强对全区41个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开展“三会一课”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提升党内政治生活品质。特别是针对在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中发现的一些单位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查摆问题、挖掘根源不深不透,没有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以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佐证材料不全等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进行通报批评。(呼兰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