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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审查应高度重视初核环节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更新时间:2016-07-14 08:44:14

在信访、案件调查过程中,初核作为先导性环节显得尤为重要。初核中能否发现问题、有无找到可以突破的切入点对之后能否行之有效地开展纪律审查工作起着决定性作用,也是在党纪立案前判断党员干部是否存在违纪事实,是否具备开展审查工作的关键。而在实践过程中,通过初核工作既能保证澄清无过之人,有错之人也不可逃避,也有利于降低纪律审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际操作中,初核工作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要有高度的敏感性。通常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发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数量庞大,内容多样、其客观性、真实性有待认真甄别,这就需要纪检监察人员能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在众多、零碎、复杂的线索中,发现情节合理、合乎逻辑、可查性强的线索,抓住受理问题的关键,顺藤摸瓜,逐步查明事实。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平时也要注重加强学习、积累经验、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专业技能。

介入及时行动迅速。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面对重要的问题线索要及时介入,快速调查,注重初核工作的时效性。初核要讲究效率,杜绝行动拖沓迟缓,工作久查无果,以免给当事人留下大量充足的时间来做事后补全手续、伪造证据、订立攻守同盟等一系列对抗组织调查的行为。因此,初核调查只有把握线索时效性,及时出击,快速行动以取得初步调查成果,才能避免暴露调查意图,不给当事人留下混淆事实、蒙混过关的机会,保证初核质量,提高成案率。

调查手段应多样化。初核过程中,应将现代化调查手段与传统模式相结合,在传统经验指导下,开拓新思路,综合运用各种措施与策略,如利用互联网技术与现代通信技术获取当事人网页浏览痕迹、通信记录等情况;通过调查银行账户、银行卡转账记录、手机客户端消费记录等发现问题和疑点所在;在某些专业问题上可以寻求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的协助,联合调查取证。多渠道,多途径,全方位进行初核工作。

突出重点全面兼顾。初核要明确调查方向,找准线索切入点,尤其是对问题线索具体,可查性强的重点、疑点问题,要集中主要力量突破主要矛盾,打开局面。同时,要兼顾好当事人基本情况信息,包括当事人家庭情况、工作情况、人际关系、社会口碑等信息,力求全面掌握,找到其弱点或摸清其妄图逃避隐藏的事实,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谈话策略,制定审查方案,打蛇打七寸,问题抓关键。

强化证据收集意识。对任何真相事实的还原都不能只是依靠推理与判断,唯有真实可靠的证据材料才是反映问题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强化证据意识,在初核调查中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细枝末节。在找到问题突破口时要及时取得物证、书证等稳定性证据,对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等要保证内容真实、程序合法,并及时固定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防止被审查对象在审查谈话中不认账或翻供,甚至毁灭证据,为审查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

注重初核保密防控。在网络化的时代背景下,信息传播速度之快为初核工作的保密性增加了难度,初核调查一旦开始,调查的相关信息必然产生,这就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提高工作效率,还要转变传统方式,对于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前做出合理预期和防控措施,避免信息泄露、“打草惊蛇”,确保初核的保密性。

总之,做好初核工作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依据,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对待个案的调查,要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纪律审查高效高质完成铺好路。(王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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