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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香坊区松北区34名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等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来源:哈尔滨市纪委   更新时间:2017-08-15 09:09:53

日前,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香坊区幸福镇安居社区违法建设和松北区部分居民小区业主私接滥建事件中,34名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等问题。现就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2008年3月,由哈尔滨市农民务工服务协会注册成立的黑龙江龙全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用香坊区幸福镇曹家村10万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擅自开工建设安居社区且私建滥建问题严重。由于该项目没有办理任何建设审批手续,供电、集中供热、供气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小锅炉拆并工作推进不力,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在香坊区幸福镇安居社区违法建设项目事件中,香坊区幸福镇曹家村村委会涉嫌非法转让土地问题;香坊区幸福镇政府存在监管不力问题;香坊区政府存在查处不力、工作推进不力问题;哈尔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存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问题;哈尔滨市供热办存在监督指导工作不力问题;市电力办、市燃气办对供电、供气存在监管职责不清问题;原哈尔滨市第二电业局存在违规审批问题;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规施工建设问题。

对上述问题,经市纪委、市监察局研究决定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对哈尔滨市供热办、电力办、燃气办,哈尔滨中庆燃气公司,香坊区政府分别予以通报批评。

对香坊区幸福镇安居社区违法建设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香坊区政府副区长徐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香坊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办公室党委书记、主任王洪杰(时任香坊区幸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香坊区幸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肖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香坊区幸福镇副镇长张立君,予以诫勉谈话。

香坊区行政执法局幸福中队副中队长于淼,予以诫勉谈话。

香坊区幸福镇曹家村村委会主任康玉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香坊区幸福镇曹家村村民侯申来(时任香坊区幸福镇曹家村党支部书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冯学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市国土资源局松北分局局长于海滨(时任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三处处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四处副主任科员李国才(时任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三处科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技术院研究员彭松梅(时任市第二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副主任兼营业大厅主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智能用电员赵蕾(时任市第二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客户代表),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香坊区幸福镇安居社区小锅炉拆并工作推进不力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香坊区委副书记、区长栾志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南岗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潘钧(时任香坊区政府副区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香坊区政府副区长郁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香坊区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立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香坊区正处级干部张海涛(时任香坊区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香坊区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曹际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香坊区供热行政执法中队队长张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供热办副主任、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宋杨,予以诫勉谈话。

今年以来,松北区部分居民小区私接滥建问题严重,松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松北区行政执法局)存在工作部署不力,监管失责问题;松北区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未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存在巡查、监管执法不到位问题;松北街道办事处、松祥街道办事处、太阳岛街道办事处存在巡查、监管执法不到位问题。

对上述问题,经市纪委、市监察局研究决定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松北区委常委、副区长孙钊,予以诫勉谈话。

松北区总工会主席、松北区行政执法局党总支书记刘继祥(时任松北区行政执法局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松北区行政执法局党总支书记职务。

松北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喜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松北区行政执法局驻太阳岛街道办事处执法大队大队长杨成(时任松北区行政执法局街区执法一大队大队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松北区行政执法局驻太阳岛街道办事处执法大队科员林虎(时任松北区行政执法局街区执法一大队科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松北区行政执法局驻松北街道办事处执法大队大队长张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松北区行政执法局驻松北街道办事处执法大队科员刘拯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区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副主任科员李键(时任松北区行政执法局街区执法二大队大队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松北区行政执法局驻太阳岛街道办事处执法大队科员朱立涛(时任松北区行政执法局街区执法二大队科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松北街工委副书记司连伟(主持办事处工作),予以诫勉谈话。

松祥街工委副书记张臻卓(主持办事处工作),予以诫勉谈话。

松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彦伟,予以诫勉谈话。

太阳岛街道办事处主任田文彬,予以诫勉谈话。

太阳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罗伟,予以诫勉谈话。

对松北街道办事处、松祥街道办事处、太阳岛街道办事处分别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上述两起事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一些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存在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责任意识淡薄等问题。全市广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此为戒,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按照省、市委作风整顿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创造良好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压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作风整顿的新成效,推动哈尔滨全面振兴发展。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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