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严肃查处双城区不可移动文物遭严重破坏事件 11人被追责
来源:市纪委 更新时间:2016-08-31 08:46:00
来源:市纪委 更新时间:2016-08-31 08:46:00
来源:市纪委 更新时间:2016-08-31 08:46:00
2015年底,双城区政府决定征收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地块,刘亚楼旧居、东北民主联军独立团旧址等7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位于征收范围内。今年6月25日,拆除企业现场负责人常某某指使李某某驾驶挖掘机对7处不可移动文物建筑进行拆除,造成文物遭严重破坏。目前,常某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
根据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组成调查组,对该事件相关责任进行了调查,对1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究。
双城区征收办公室在实施征收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中,违反规定,未经招投标,与没有拆除资质企业签订拆除协议,指定该企业承担拆除项目。同时,对征收范围内的文物,未认真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对拆除企业监督不力。双城区征收办公室主任陈子彪受到撤职处分、副主任王云生受到记过处分,双城区住房与建设局主管征收工作的副局长孟宪博受到行政记过处分、主持工作的副局长陆明久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双城区文体广电局及文物管理所未按照上级要求将文物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基层,对文物遭到破坏现场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双城区文物管理所所长姜勇、副所长张涛、文物保护部部长陈勇受到记过处分,双城区文体广电局局长郑孟楠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双城区主管文物保护工作的副区长高丽馨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主管城建工作的副区长刘志成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区长毛臣受到责令公开道歉处理。责令双城区政府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